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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3月31号我妈从三亚往老家河北寄了13个自己手工缝制的盖帘,楼下超市代收点收了件,也收了我妈的快递费,忘了要快递单号了,第2天超市就说寄走了,第6天我妈给他要快递单号,他和老人说给查查,现在老人回来了,十三天了还没有收到,给他打电话,他说快递号丢了,然后就是打电话不接,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4-23 0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种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另一种是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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