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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自愿离职以后还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4-23 18:2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在职期间的工伤赔偿。建议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如果认定工伤了,是可以主张工伤赔偿的。
  • 您好,请您把具体的详细情况阐述一下。
  • 自愿离职和工伤赔偿并不冲突的啊。
  • 你好方便电话具体沟通一下细节吗
  • 您好!先了解下工伤的详细情况。
  • 自愿离职也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 您好,工伤主动辞职的会赔
  • 你好,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 工伤后劳动者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除过失性辞退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过后离职可以得到赔偿。如果被鉴定为伤残的,那么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离职后还能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因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请求单位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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