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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大工作量,加大骂人量,不加工资。能走被迫离职不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6 12: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
  •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 目前对于工作量增加是否增加工资,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从以下两个与工作量相关的标准来看问题:
    一、工作时间会随着工作量增加,当新增工作量导致工作时间超出标准工作时间,意味着要加班来解决所增加的工作量,这时工资也应相应增加才合理。
    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用加班费和公司谈加工资的事。
    二、所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件数随着工作量增加,当新增工作量导致工作产出的件数超出标准工作件数,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来解决所增加的工作量,这时工资也应相应增加才合理。
    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用件数超额奖金和公司谈加工资的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拖欠工资,同时以对方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争取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

    公司要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所以,公司只是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属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不能因此立即辞职。
    当然,因为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劳动者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资,一旦发现被长期拖欠薪水的,员工可以要求离职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是不肯给的,可以尽快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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