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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征收如何计算赔偿

征地补偿 2024-04-26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赔偿直接损失的情形有:
    1、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2、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
    3、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
    4、其他。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根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例如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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