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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脸上的疤痕多长可以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索赔 2024-04-30 12: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可以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了解。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脸上的疤痕需要大于两平方cm
  • 你好,医疗期满可以进行鉴定
  • 工伤、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手术后,治疗出院的3-6个月内进行。
    工伤鉴定标准是GBT16180-2006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一、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1、伤残等级鉴定并无具体时效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效最多1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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