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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的夫妻(赵某、李某)结婚多年,女方一直不能怀孕,夫妻双方商量领养一小孩。夫妻俩从朋友(张某)处了解到附近一大学在读女生(王某)不慎怀孕准备去医院做手术打掉孩子,这对夫妻和这女生商量想领养她的孩子。为此,夫妻俩与该女生签订协议,约定女生生下孩子后交由夫妻俩养育,夫妻俩支付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酬劳,该女生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等生活开支也由夫妻俩支付,夫妻俩先行支付了二十万元给女生。期间,女生还和夫妻俩去当地医院孕检检查结果显示,小孩发育良好而且还是一男孩,双方相处较融治,终于等到女生生产的那一天,令人意外的是,孩子是一名黑娃,也就是说孩子的父亲是一名黑人,夫妻俩见此,赶紧逃离医院,从此对该女生不闻不问。

婚姻家庭 2024-05-07 0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这个情况下,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涉及领养孩子的法律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的法律,领养需要正规的法律程序,私下签订的领养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法律上的考虑: 1. **私下领养协议**:夫妻俩与女生签订的领养协议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因为私下交易领养孩子是违法的。在中国,领养必须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有资质的儿童福利机构进行。 2. **支付酬劳**:夫妻俩支付给女生的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劳,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交易,因为法律禁止以金钱交易的方式买卖孩子。 3. **孩子的权益**:无论孩子的种族或肤色如何,他都有权获得平等的关爱和保护。夫妻俩因为孩子的种族放弃领养,这种在道德上是受到谴责。 4. **女生的权益**:女生在生产后,如果夫妻俩停止支付营养费和生活开支,她有权寻求法律帮助,要求夫妻俩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但鉴于协议本身可能非法,这部分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法律责任**:夫妻俩在法律上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 返还已经支付给女生的款项。 - 如果女生的生活因协议而受到严重影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以下行动: - 有关各方应当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夫妻俩希望合法领养孩子,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遵循法律程序进行。 - 女生可以咨询律师,了解如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涉及儿童的领养和权益的问题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确保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
  • 你好,女生如果不想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至福利院,另外,双方签订协议以高价30万元支付费用涉嫌买卖儿童,该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通常协议无效的;建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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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不慎怀孕准备去医院做手术打掉孩子,夫妻俩先行支付了二十万元给女生。还是一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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