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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纠纷问题。我现在公司总部在广州,有220多人,我是在武汉分公司工作,有30多人。公司现在要裁撤武汉分公司我们项目组,有五六人。要求我们转去广州,或者走人。那么这算裁员还是非法解雇?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7 10: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单位是否辞退员工,如果没有辞退员工的话,员工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无工作安排,那么员工是属于待岗,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最低工资。如果没有通知员工待岗,员工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就算单位没有安排工作,单位都需要按月支付员工正常工资。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员工没有签协议,单位可以在公共平台上发布信息说辞退,那么劳动关系可以解除。
    在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最好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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