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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工资款拖欠的事项想咨询一下: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1年在同乡两个共同包工人(刘和王)包的工程下务工,无劳动协议,结算工资时拖欠1.6万元未支付结清,当时说法是工程款未收到,说2017年底给,但到了2018年才知道,他们2017年的时候,他们并未在通知我的情况下,已经私下将这未支付的1.6万欠款划分到包工头王名下,2018年多次问王催问欠款,只收到微信3000元转账.一直到22年1月31日,在我强烈要求下王才给打了欠条,欠款1.3万,证明人刘(他只愿意写证明人),如今两年过去了,王一直比较吊儿郎当,未有还款,请问我需要怎么要回工资欠款呢?欠条只写了一个欠款人名字的前提下,我是否可以同时起诉包工头两人王和刘呢

讨薪 2024-05-13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工资拖欠问题,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调解或仲裁。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证据充分性来判断,以便更有效地追回欠款。
  • 可举报或仲裁。举报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其核实并责令支付。仲裁则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两种方式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欠条、工作记录等。
  • 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欠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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