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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仓地区的在拼多多商家发错货不退货有哪些方式可以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24-05-17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买了东西不退,可以到电话给消费者协会,或者是打电话给当地的工商部门。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错货顾客不愿退回能报警。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小可以进行投诉。如涉及金额大,货物无法追回,可保留证据报警处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错货顾客不愿退回的后果有哪些
    1、买家如果不退还的话,卖家可以准备好交易相关证据进行起诉;
    2、买家不退换货物是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3、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如果是发错货,首先先要拍图片或者录视频提供给商家客服,证明是商家发错了,其次可以要求商家换货,当然如果急用需要退货退款的也可以,正常情况下商家都会同意的,如果就是不同意,那么可以申请售后处理,可以要求淘宝小二客服介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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