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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前,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三年,女方父母帮女方还清房贷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13 0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领证前,若父母出首付款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通常被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婚后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涉及共同财产的问题。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和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要证明这套房子是女方父母出的首付款,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父母的书面声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应能清晰显示首付款的来源和流向,以及父母的出资意愿。同时,也可考虑请律师协助收集证据,确保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如果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想要卖掉房子通常需要男方的同意。因为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但如果双方事先有书面约定,或者男方明确放弃对该房产的权益,女方可能有权单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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