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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始在一家企业上班,到2017年才开始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社会保险 2024-06-28 13: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从2007年开始在某企业工作,但直到2017年单位才开始为您缴纳社保,这期间存在社保缴纳的空档期。理论上,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但是,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追溯期限:社保补缴通常有一定的追溯期限限制,超过这个期限可能就无法补缴。不同地区的追溯期限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能允许追溯几年,有的则可能更短。 证据收集:要证明单位未按时为您缴纳社保,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劳动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您在这段时间内确实在该单位工作。 协商解决:您可以首先与单位协商,看是否可以通过内部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单位同意补缴,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缴的具体数额和时间。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单位补缴社保。 政策变化: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政策可能会有变动,不同时间段的规定可能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参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 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缴从2007年到2017年未缴纳的社保,并可以通过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你已经超过了劳动仲裁争议的一年诉讼时效了,你的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 你可以更详细地描述一下你所关注的问题,这样我才能更好地帮助你分析
  •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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