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98年时由于同村A某向我借款7万,之后联系不到A某。后我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A某的其中三间平房作为偿还欠款判给我。(当时房子估价1.5万,同时因找不到A某,房产证一直没有过户) 现在房子面临拆迁,可是拆迁办以“一户不能有两个不同的拥有人”而拒绝以房子换房子,只同意赔偿房子的评估价(4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得到赔偿的房子吗?有什么法律条文没有?

拆迁补偿 2012-06-11 15: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