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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要求待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5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待岗期间公司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公司不给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
  • 如果公司要求你待岗,你可以首先与公司沟通,明确待岗的具体安排和待遇。如果公司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安排,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不得因你怀孕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 待岗期间,公司可以安排你从事其他工作,但必须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即公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你安排能够适应的劳动,并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如有违反,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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