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即使女方的公积金贡献较多,甚至几乎是用女方的公积金在还贷,这并不改变房产的共同财产属性。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共同面对这一债务,并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分割,可能会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因此可能会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以确保双方所得资金相当。离婚后,如果双方仍然有共同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协商如何继续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因此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继续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