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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州高邮农村原宅基地上翻建新房有什么标准及相关规定

征地拆迁 2024-08-09 0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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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规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需要向村委打报告申请
  • 根据当地的政策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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