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2012年3月17号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邮件,邮件上说;在**现场不服从管理,出言不逊,为由,因为本人是**现场主管,有问题直接可以现场处理,如果现场不能处理,直接向公司汇报,由于**施工时间紧,现场没有施工人员,本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回复;现在人员没有,过2天才有人员过来,这样**业主投诉了,另外,总公司派来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有理论,无施工管理经验,如果听大学生的话,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完工,这样,收到公司的解雇书,本人不服,和公司交渉,公司不作任何解涉,这样,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我打电话给单位,单位不理,劳动仲裁时间已经到了,2012年,5月25日裁定书,过了15天了,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另外,我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如果,现在不想在单位做了,有什么补赏吗

仲裁 2012-06-15 20: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