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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做餐饮下水管道走的别人储藏室,现在让改出去,租的时候下水管道是走好的,

房产纠纷 2024-08-13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租的房子因下水管道问题导致与房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若房东拒绝履行维修义务,影响您正常使用租赁物,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责任或解除合同。同时,第五百条也规定了如房东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面对房东要求自行解决下水管道问题的要求,您可以:1. 查阅租赁合同,确认是否有维修责任的明确约定;2. 如无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要求房东履行维修义务;3. 若房东坚持,可尝试与房东协商分担维修费用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4. 如协商不成,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 如果下水管道问题导致储藏室受损,房东要求赔偿,您应首先确认责任归属。若管道问题非您过错导致,如原设计或老化问题,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房东坚持要求赔偿,建议:1. 提供证据证明非您过错;2. 协商分担损失或修复费用;3.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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