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以“工作不胜任”为由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进入劳动仲裁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策略应对公司的举证:
收集和准备证据:
绩效记录:提供历年的工作绩效评估、奖惩记录、客户或同事的正面评价等,证明你的工作表现。
沟通记录:整理与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关于工作表现的沟通邮件、会议记录,尤其是关于绩效改进计划的讨论。
培训记录:如果公司曾提供培训以帮助你提升,但你积极参加并尝试改进,这些记录能证明你并非“不胜任”。
工作量和成果:详细记录你完成的工作项目、成果及对公司贡献,对比公司要求的工作量和质量。
熟悉劳动法规:
研究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了解“不胜任工作”的法律界定及其处理程序。
案例研究:查找类似案例的裁决结果,了解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倾向,为你的案件提供参考。
准备反驳公司举证:
针对公司可能提出的证据或理由,如“工作表现不佳”的评价,准备相应的反驳材料和论点,证明评价的不公或偏颇。
准备对公司的证据进行质疑,比如评价标准是否合理、过程是否公正、是否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改进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