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当事人因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于2024年8月8日下午公安局带走,在2024年8月9日晚上取保候审出来了。该案件有三名主犯已经在6月26号上午已被公安局抓捕,据公安机关披露三名主犯分别负责架设网站、出谋划策、广告引流,目前统计总获利超过60万元。当事人不属于主犯之一,被认定为该团伙案件的从犯,工作内容为“执行其中一名主犯布置的具体任务”,全职参与14个月左右、兼职参与6个月左右,主犯给当事人发的工资累计约在5万-10万之间。据当事人描述在参与过程中多次表达了“我很害怕、我不想做了、你们别做了”等抗拒和劝阻表现,但主犯对其金钱诱惑劝阻退出,加上当事人生活经济所迫才继续参与,在主犯被抓前两个月当事人就已经主动退出。想请问一下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有可能最终判决刑期在三年以下、缓行执行?
刑事案件
2024-08-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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