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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一下:我家老公在南京鼓楼医院预约,因异地备案,今年春节前后水雪天气严重,末能给孩子说明是摔伤(工伤)只是说腿疼,结果到南京鼓楼医院检查,半月板损伤,膝盖置换四分之三,医院能出证明吗

劳动纠纷 2024-08-18 13: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任意一家医院都可以,申请工伤医院需要出具劳动者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但对医院并没有进行限制。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医院提出的诊断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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