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黄浦区厦门路地块动迁中,你作为同住人,对于因你出资搭建阁楼而多获得的补偿款是否能主张获得,以及与父母打官司的胜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分析。
• 同住人的认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他处住房”的认定较为严格,通常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如果你符合上述同住人的认定条件,那么你在该房屋动迁中是有权主张相应权益的。
• 阁楼补偿款的归属:虽然阁楼是你出资搭建,但在公房动迁中,对于房屋附属设施(如阁楼)的补偿款归属,通常需要综合考虑搭建的合法性、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对房屋整体价值的提升程度以及家庭内部的约定等因素。如果搭建阁楼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可能会对补偿款的归属认定产生一定影响。不过,从一些案例来看,如法院认定阁楼的搭建确实提升了房屋的价值,且其他同住人无法证明对阁楼的搭建有贡献,那么你有可能获得因阁楼而增加的部分补偿款。
• 家庭内部协商与证据收集:在与父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时,家庭内部此前是否有关于阁楼补偿款归属的约定或协议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如果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阁楼是你出资搭建以及你对该房屋居住使用情况的相关证据,例如搭建阁楼的费用凭证、相关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支持你的主张会起到关键作用。
总体而言,你是否能主张获得这笔补偿款以及官司的胜算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和认定来综合判断。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及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