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驻马店市开发区关王庙乡的,就安置房小区不租车位不让进(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合法?我们该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24-09-11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户的车不让进小区可以报警。无论是业主还是租户,都享有一致的物业使用权。限制租户车辆进入小区,不具备法律正当性。业委会方面具体承诺,在确保业主停车位的前提下,会将多余的停车位向租户开放,此外还会积极利用地下车库,尽量增加停车位供给,其他相关措施也会尽快进行实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交警大队查询情况确定
  • 不服可以行政复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是驻马店市开发区关王庙乡的,就安置房小区不租车位不让进(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合法我们该怎么办呢?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