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款尚未付清时,所有权归属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在货款全部付清前,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买方,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设备应归出卖方所有。这是因为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交付为界,而不动产以登记为界。所有权奉行公示主义,即动产谁占有就是谁的,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常见的约定是货款全部付清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1。
在具体操作中,如果买方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而仅剩余一小部分未支付,设备的所有权通常仍归出卖方所有。但如果买方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或保证,则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此外,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备在款项未付清时归买方所有,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交易习惯和实际付款情况也是判断设备所有权归属的考虑因素2。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出卖人在未依法行使取回权的情况下,通过远程锁机停止买受人使用标的物,造成买受人停业损失,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货款尚未付清,出卖人也可能通过保留所有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3。
综上所述,设备款尚未付清时,所有权的归属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设备通常归出卖方所有,但买方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约定。此外,出卖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通过保留所有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