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入职时间是2023年2月,而劳动合同是在2024年9月3日才签订,理论上从2023年3月到2024年9月3日这段时间,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即额外支付这段时间内应得工资的二倍。
但是,实际操作中,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证明材料:您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实际入职时间和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
协商解决:首先,建议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