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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我舅妈在工厂上班期间和同事由于纠纷打架,被对方打断一手指,派出所已判定对方为全责任方,对方也在事故单上签字,但是在赔偿费用上双方有较大出入。故派出所建议我们法院解决,为此我想咨询下相关费用的赔偿标准。我想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赔偿一下几项费用: 1.医疗费:这个根据住院发票来确定。 2.误工费:我舅妈是在工厂上班,是一个固定收入者,这个根据实际收入的减小来确定。 3.营养费:这个不太清楚,希望专业法律工作者解答。 4.精神损失费:这个也不太清楚,希望专业法律工作者解答。 假如我找律师上法庭的话,律师费是我自己出,大概需要多少?假如我胜诉 后我需要支付法院一定费用吗?假如需要大概是多少? 谢谢!!!

其他 2012-06-30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起诉据实索赔。
  • 你好,营养费30元每天,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内,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 营养费按照住院天数乘以15元每天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没有伤残,一般没有的;律师费浙江省有统一的标准,根据你赔偿总数额为标的计算;一般如果胜诉,不需要向法院支付费用。有需要,来所沟通。
  • 各省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建议找当地律师算一下。律师费用是根据标的,也可以按件收取,在双方协商。法院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原告要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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