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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个人土地被法院查封,是否可以拍卖

其他 2018-07-03 11: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可以拍卖。
  • 拍卖房屋通常在执行程序中,通常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需要拍卖房屋时,才能启动房屋拍卖程序。
    要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可以拍卖及拍卖的时间,通常要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启动拍卖程序。故如果申请人欲想通过拍卖房屋实现债权,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拍卖的,就会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的。
    拍卖是人类社会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近现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广为发展,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 房子如果被查封了,仍可以继续住的。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资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
    【相关查封手续】:
    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可依法拍卖
  • 1、如果土地已经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人无权转让已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法院依法查封房产后,有权依据生效判决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 个人意见,供参考!
  • 土地使用权要先行评估后才能拍卖。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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