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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方式转变,要求和我解除没到期的劳动合同,再去新成立的公司工作.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从6月30日起解除原合同.公司给予工龄经济补偿金.因去新公司路途远,工作环境差,我不愿意去,公司要求我写辞职信,但双方己签了解除合同协议书了,如果我还写辞职书,会不会到时给公司反口说是我主动离职的,拿不到补偿金呢?因协议书的附页注明经济补偿金总额的,但公司扣着,说是等7月10日补偿金到我帐上,才给我签收.这样是否我7月1日就不能离职了.要上班到10日了?

其他 2013-06-26 23: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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