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椒江新明半岛三期6月30日开盘,之前反复询问销售人员均表示34号楼89平方的公摊面积为20%左右,套内实用面积有70平,后来通过合同算出公摊为29.4%,房产公司也已合同已签不予理会,此事34号楼的90多户业主都能作证,请问房产公司的做法是否涉嫌违法,我们还能维权吗???

消费者维权 2012-07-10 2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