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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三日来东莞正好有鞋厂招工,说好是暑假工的。四日到鞋厂报道,签了合同,但合同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一份。四日上班从上午九时到中午十二时,十三时三十分到十七时五十分,十八时三十分到二十二时。总计十一小时。 五日上午,七点半到工作点,十点才来通知说这一天没事情做,要六日上午来。 六日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去了,又说要下午来,然后下午去,又说要明天。 这做一天要休息两天,神说···我们是暑假工。不是来玩的··· 请问,此时有什么办法辞工。直接走人,有点不心甘!!!!

其他 2012-07-07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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