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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其他 2012-07-10 22:2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同时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但也要看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
  • 同时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
  • 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并且职工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是工伤。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属于工伤。
  • 你好,如果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你承担的是非主要责任.那么应属于工伤.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属于工伤。
  • 如果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如果您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属于工伤。
  • 是的。
  • 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 1、算工伤的,可以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 是工伤的。
  • 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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