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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两家因为宅基有矛盾,不久前乙其无端把甲窗户砸破,甲纠十数人到乙家砸坏其窗等物,乙也纠数十人斗殴,双方互有轻微伤 请问乙方是正当防为吗?还是甲方是正当防为?还是双方都够成了(持械)聚众斗殴罪?

刑事辩护 2012-07-11 22:09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无正当防卫。可成立聚众斗殴
  • 你好双方均涉嫌犯罪建议联系律师维权
  • 看伤情和行为性质,以确定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还是民事侵权--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的处理方法、维权对策。。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
  • 建议看看案卷,争取轻判,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甲乙双方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见甲乙都不是。 他们的行为本律师认为:没有造成什么大的伤害,只是轻微伤。不构成聚众斗殴。属于治安处罚管理,属于治安案件。同时若造成了财物的大量损坏可能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 你好:是聚众斗殴
  • 你好,双方均无正当防卫,如果情节严重,可成立聚众斗殴,也可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
  • 第一时间报警,至于最终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结合证据认定。
  • 双方涉嫌聚众斗殴罪,应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要考虑犯罪情节。
  • 都不属于正当防卫,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 您好,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里,甲乙都不能算是正当防卫。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所以,也构不成是聚众斗殴罪。
  • 双方均不存在正当防卫。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可成立聚众斗殴。
  • 双方均无正当防卫。如果情节严重,可成立聚众斗殴,也可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
  • 双方都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构成聚众斗殴。应当根据伤势和损坏的财物,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 双方均无正当防卫。如果情节严重,可成立聚众斗殴,也可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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