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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划伤,可以能鉴定几级?

其他 2012-07-18 14: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我可以帮你联系鉴定机构。
  • 需要看划伤的长度和面积大小才能判定是否构成伤残,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合肥市的司法鉴定中心。
  • 建议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 司法鉴定所。
  • 需要专业人员鉴定,具体委托律师办理。
  • 具体构成几级需要以鉴定结论为准。
  • 可以咨询法院。
  • 具体构成几级需要以鉴定结论为准。
  • 可以做伤残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只有在面部瘢痕面积形成在6平方米以上或者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以上或者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米以上才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根据你的描述,估计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是,你可以主张整形费用和后续治疗费,要求车主赔偿。一、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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