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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从个人手里购买了2011年新建成的房屋3楼,装修时发现卧室天棚有水痕,找到物业,物业来拍了照片,说怀疑是楼上地热漏水所致,帮忙联系建筑商解决问题。建筑商开始派代表谈判,我家是没有其他要求只希望尽快修缮,4楼因为也已装修好入住,要求是修缮后保持原样并要求建筑商承担他两年的物业费共计4000多元作为装修后的赔偿。 建筑商开始同意,后来又不同意了说是因为四楼装修造成的地热漏水,不予负责。可是谁会装修破坏到水泥里的地热管线呢。现在问题僵持在这了,谁也不负责,眼看过了2012的采暖期后,建筑商的质保2年就过期了,物业说他们只负责我们和建筑商的联系,建筑商签字同意他们才能到建筑商在他们那得押金,现在他们也管不了,我家也已装修完,10月供暖肯定天棚会漏水,怎么办?起诉的话?起诉谁呢?起诉费多少?起诉后他们拒不执行怎么办?

其他 2012-07-22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直接起诉四楼、开发商、物业公司三家。
  • 直接起诉四楼、开发商、物业公司三家。
  • 你好,肯定是开发商的责任,问题是 第一,你的购房合同有无详细说明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第二,开发商开发了房子,卖出去了,就拿钱走人了,你去哪里找, 物业管理不是开发商,所以房子质量问题他们也没有责任啊。 第三,中国的质量监督体系和国外根本无法比,人家什么东西出现质量问题, 马上会有专门的调查小组去调查,找责任方,何况是房子这样的大商品, 可中国没有,你去哪个部门大多数都只会踢皮球似的解决问题。 建议先向工商投诉,向他们了解进一步的投诉方法,引起开发商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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