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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2010年一月领取了新房钥匙,简单装修后没有居住多长时间,今年6月搬来住后,楼下反映他的厨间吊顶漏水,经反复检查后发现是我家房产商预埋地下的进水管漏水(我装修时没有任何改动),截取更换时发现该段尺余长的塑料管上竟有四五处创痕,其中一个外大内小钉子眼状的孔即是漏水点。显而易见是开发商施工不当,或采用了有残损的管子所致!多次找物业和开发商都以过了保修期为借口推脱责任,新房的水电管线保质两年,但这不是管子老化等质量问题,而是施工采用了残管,我认为通过痕迹鉴定也能证实这点。现在楼下也找我索赔,物业开发商又总是推三阻四,我该如何是好呢?敬请指教!

其他 2012-08-13 0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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