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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只有9岁,他爸爸被害去世了,现在孩子和我生活在一起,他爷爷有一房产能值30万左右,但他爷爷还有一个女儿,请问我和我儿子有没有房子财产权。谢谢

其他 2012-07-22 20:1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作为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你的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姑姑均分爷爷的房产。 如需帮助请来电
  • 你儿子的爷爷如果没有留遗嘱将财产单独指定他人的话,你儿子与他姑姑共同继承他爷爷的遗产。
  • 你的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姑姑共同继承爷爷的遗产
  • 你作为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你的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你作为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你的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姑姑均分爷爷的房产。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您的儿子有权代位继承,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来所详谈.
  • 你本人非爷爷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无继承权。如遗嘱指定你为继承人,当然有继承权。如你具备《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规定之情形,也是有继承权。你儿子有无继承权,见以下阐述: 其父先于爷爷死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孙子有权继承爷爷遗产,否则无权继承。 一、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 爷爷去世无遗嘱,依法适用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遗产。父亲先于爷爷死亡,由其子代位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具体本例:其子与姑姑平均分割爷爷房产。 二、遗嘱继承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 你儿子被指定为遗产唯一继承人或继承人之一时,按遗嘱分配的份额继承遗产。 三、遗嘱继承其父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 其父被指定为唯一继承人,由于先于爷爷死亡,依法遗嘱继承中其子不能代位继承,致使遗嘱无效,适用法定继承,其子代位继承其父应得的遗产份额。 其父被指定为继承人之一时,由于上述同样原因,该处分内容无效,其应得遗产份额,适用法定继承,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此时,你儿子可代位继承其父应得的遗产份额。但是遗嘱有效处分内容,仍按遗嘱执行。 由此可见,即使你儿子未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父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你儿子仍有继承权,只是继承遗产份额不同。
  • 现在没有,将来他爷爷百年之后,如果没有留遗嘱单独将财产赠与他人的话,你儿子与他姑姑共同继承他爷爷的遗产。
  • 你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你没有继承权,但是你儿子可代位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即他父亲与姑姑共同继承爷爷的财产,他父亲的那一份由你儿子代位继承。
  • 他爸爸去世了,爷爷去世后孩子可以代为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你儿子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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