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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93年8月与我母亲离婚。93年12起购买单位房改房,缴纳了八千多元。94年下半年认识了后妈,95年5月跟我父亲摆了酒席算结婚,但未领结婚证。97年,房改房二次缴纳余款。当时填房子余款计算表的时候,配偶一栏,我父亲填的是我后妈的名字。房产证是97年办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土地使用证是2001年办理的。2008年我父亲癌症,要更改保险的名字,我父亲才与我后妈领了结婚证。2008年6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未留遗嘱。我后妈说这房子是他们共有财产,而她自己的一套私人房却说是她自己的个人财产。我想请问一下,像我父亲这套房产,是否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1994年到2001年期间,不支持事实婚姻。他们结婚证是2005年打的,这是否意味着,本身这套房产就只属于我爸爸的个人财产?

其他 2012-07-24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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