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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结婚不到一年男方和我不是一个县城拿结婚证是在我女方但是在村里报了常居住名额现在离婚说必须要到男方县城起诉结婚到一年我再起诉可以在女方吗?

离婚 2012-07-23 19: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暴力伤害的证明。起诉的到被告一方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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