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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未给人员办理社保,那是不是治疗期间所有医疗费都应该由公司承担? 符合医保用药的,查医保目录,有一些不是写100%报销,而是写医保80%,个人20%?这个是什么意思?是说个人要承担20%的费用吗?这20%的费用公司不承担吗? 如果有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单位是不是可以不予承担?都有受伤人员自行承担? 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最好能有详细的明确的法律条款,谢谢

其他 2020-01-08 06:5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工伤医疗费在协议医院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报销。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在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治疗之中完善了住院审核手续的,一般出院时即可在协议医疗机构结算;没有在医疗机构结算的,持治疗审批表、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结算。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为:9级4个月工资(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 医疗费由单位全额负担,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医疗费由单位全额负担,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公司承担
  • 你好,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不是由社保基金承担,更不是由个人承担! 所以,与你上面说的社保目录没任何关系的! 我查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只要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在用药方面应当符合治疗的正当需要!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建议您与当地律师面谈,更为直观。
  • 医疗费由单位全额负担,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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