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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二手房出售,但是产证还未下达。但是房屋中介告知我,近1,2个月内将下达房产证(口头承诺),并帮忙联系了买家。我和买家双方达成了购买协议,房屋中介工作人员私人收取了我们买卖双方各2000元,共计4000元(就是常说的走私单,没有经过公司,费用低了很多),同时,房屋中介工作人员给我们开具了手写收据,内容为:“今收到XXX(买家)XXX(卖家)各2000元,将协助其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由于开发商的各种原因,房产证近半年都都将无法下达。我们买卖双方都同意解约,但是房屋中介工作人员不愿意退还收取的4000元,请问能否要追回该款?依据是什么?请各位老师帮忙。

其他 2012-07-30 16: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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