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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刚满月时丈夫就和我分居了.我没工作又带着孩子至今两年了,期间他不见我们以汇款方式给了我母子七个月生活费共九千元。为了生存期间我借了债养孩子可他不愿承担,婚姻走向尽头,他是事业单位,如果离婚分居期间他的工资可否依法分割?如果他个人帐上查不到存款还能分割分居期间的工资吗?

离婚 2012-07-28 20: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 不能分割工资,可以分割存款,你因抚养孩子欠的债务,只要你能举证,男方就有承担的义务。
  • 可以分割,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都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也就是一方有权花掉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对一方花掉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出示证据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并没有用于家庭花费,而完全是用于一方个人所需,那么花掉财产的一方就需要出示证据证明他花掉的财产确实是用于家庭的,如果他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而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却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是用于他自己个人所需的,在离婚时,法院还是认为一方花掉的财产依然存在,另一方应该分到一半,也就是花掉财产的一方需要拿出花掉财产的一半财产给另一方。 而如果花掉财产的一方有证据证明他所花费的财产都是用于家庭的,那么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在离婚时花掉财产的一方给于另一方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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