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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开始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降薪30%,但这30%每个季度补发一次,但是一直到现在2009年8月份也没有补发,并从8月份开始公司 全体放大假每月只补贴464元的生活费,我现以离职,请问如何将工资要回来?并且2008年的奖金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发,公司有规定每年的奖金按我们做的工程项目的千分之三发给我们的而2008年的都没有发

仲裁 2009-08-10 1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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