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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2月30日我在***厂成品车间包装水泥,工作期间被车间螺运机切断右小腿。伤残后厂里安排我在车队做后勤工作,工作14年后,于2002年11月被厂里辞退。随后做了两年零工。2005年9月我到陆良县冶金厂打工。在艰苦的条件下,我工作了6年,于2012年1月16日被辞退。 我是残疾人,许多农活干不了,指望凭仅有的气力挣口饭吃。尽管工作艰辛,薪水微薄,我还是心甘情愿拼命干。可是依然几次三番被辞退! 现在我已是病残之躯,挣不到钱,医不得病,生活也无着落,走投无路,才来麻烦政府的!恳请政府帮我解决工伤后续的生活和医疗问题。

其他 2012-08-02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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