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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7年,2010年9月签定无固定合同,7/3日公司通知我解除合约,并当天就办理交接手续,只赔我N+1,

其他 2012-08-04 08: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建议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权。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双倍要求经济补偿。
  • 公司违法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双倍要求经济补偿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双倍要求经济补偿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双倍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 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合法解除或终止。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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