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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婚后在地方上买了一套商品房(有产权证),该房现还有银行贷款14万未还,同时婚后我丈夫又在部队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是部队营区内的产房,无产权证,只能居住使用权),该房现银行还有19万元贷款未还,另外我们夫妻还有亲戚的借款12.5万元。现在我丈夫去世了,我无力偿还两边银行的贷款,想把有产权证的那套商品房卖了,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该套商品房目前和买家谈的价格是45万元,扣除中介费及个人所得税的话,实际只能拿到44万元。现在他的父母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办理产权变更的事,致使我无法正常卖房,现协商不成,我想是不是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分割了?如果通过法院分割的话,法院会具体怎么分割?第一继承人有:我,未成年的女儿,以及他的父母,共四人。另外可以拿到部队的死亡保险金5.7万元,以及民政部门发的一次性抚恤金6万元。所有这些该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其他 2009-08-11 08: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费用根据遗产总价值计算,按照你所说情况,约需一万余元。
  • 属于你丈夫的遗产应均分,死亡保险金和抚恤金可以参照遗产继承进行分割,交到法院的诉讼费用要看你的诉讼标的是多少,律师代理费用可以协商,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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