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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请律师帮忙回答,谢谢!! 我想请教下关于工伤中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的问题!我是厦门的! 我现在工伤10级,合同到今年9月份,如果合同期满,我继续和公司签合同(一年一签),可能2年3年后再辞职,那么到2,3年后,我辞职的时候,还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我比较不能理解(闽政〔2011〕80号)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而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或者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我的情况是用人单位续签合同,,,我自己打算过几年再解除合同!!!还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拜托了!

其他 2012-08-09 1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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