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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不善,我们已经有半年没能正常拿到工资了,现在听说要破产了,我们的工资能要回么?还有我们已经做了好多年的了,企业会不会对我们有些补偿呢?

破产清算 2012-08-09 21: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年满18周岁中国居民都有权获取自己相应的劳动报酬,相应的报酬有雇佣双方确定,不管是否有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 个人不得克扣及挪用。
  • 可以主张工资,若真是破产,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年满18周岁中国居民都有权获取自己相应的劳动报酬,相应的报酬有雇佣双方确定,不管是否有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 个人不得克扣及挪用。
  • 你好,年满18周岁中国居民都有权获取自己相应的劳动报酬,相应的报酬有雇佣双方确定,不管是否有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 个人不得克扣及挪用。 请求帮助解决,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劳动报酬问题应与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 企业破产是受到保护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挪动 使用 变卖 转让破产企业的财物资产。 如果公司不是亏空比较严重就会有 其中包含下列两种情形 一、 如果是公司解散 因为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如果公司是破产那么根据《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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