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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本来那公司说好试用期1000——1500所以人都认为1500总有的,可能是因为生产许可证还没有拿到没有订单所以老板突然说第一个月1000第二月1200第三个月也是一千二,之后就看情况了。我觉得这样对于我们员工根本没有什么保障,于是我就在月底提出了辞职。(我是7月6号开始上班的,那边是26天的工作日,到31号我就不干了。刚好26天,其中还放了好几天假,我不知道这几天算不算在内)然后我1号早上去辞职,结果老板娘说老板不在让我六号去。之后我六号去了那老板娘又说我本来就是在试用期内什么也没做出点成绩,(我有什么办法,明明是他们没工作可做,还一天到晚做搬运工清洁工)按理说是没有工资的,又说什么只能给一半的工资,就算发工资也要到15号,于是我又被打发了。我担心15号那天又出什么状况所以想咨询一下

其他 2012-08-13 2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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