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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0月1日计划内生育一女孩,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享受4个半月的产假,当我刚休完3个月时,单位领导要求我回岗位上班,因为我的岗位只有我一个人,在我休假期间工作是由别人临时代替的,现在帮忙的那个人不能再代替我工作了,我以后还得在这个单位长期干下去,所以就上班了,但是当我的生育津贴结算下来时,单位只给了我3个月的津贴,扣下了后面1个半月的,理由是我上班了而且领了工资,就不应该再领生育津贴。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对吗?

其他 2012-08-25 11: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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