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姐与男友是因为国家征用土地而去登记的,多个户头就多出60平方的房子,而她们只是名誉上的夫妻没有过任何关系,两年房子盖好后还须花钱买,土地已落实。登记半年男友提出离婚,我们说要把属于我姐的东西给我姐,同时要补偿我姐的名誉损失,他却说办理离婚后政府将收回土地,我姐与他都得不到,同时他的名誉也受损。没理由补偿我姐什么。请问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少?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这种律师费用将有多少?谢谢!

离婚 2008-05-05 1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