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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农民工,在个人承包的消防安装工地上班。(没签合同)工资是60元一天, 09年2月14号开始上班到09年4月25号工地在结束,后老板以另外工地马上开始和没钱结工资为由一直到7月25号那天。他说你们回去没事做现在,工资还是没钱发,后拖到09年8月14号,发了一部分工工资。 在让我们等待的三个多月里他说给我们补偿800元钱,但这800元和一部分工资,只给了我们一张所欠工资的证明,而且拒绝写什么时间给发清。

其他 2016-02-15 07: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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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满一个月后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卡或记录(职工工资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双倍工资。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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